沈阳市残联惠企政策一览表
发布日期:2024-08-09 04:36:35
序号 | 政策名称 | 政策内容 | 适用人群 | 所需条件 | 申请路径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 | 超比例奖励标准:对超过1.5%的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超比例部分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人数超过1人(含1人,超出人数以小数点前整数为准)的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安置年度当地年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奖励。获得奖励的人数最多不得超过实际安排人数。 |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 申请超比例奖励的用人单位,应填报《沈阳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资金认定表》(见附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辽宁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用人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安排就业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与残疾人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职工在编证明); 5.用人单位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安置就业年度1月-12月份)的原件及复印件; 6.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度工资表(1月-12月份),及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残疾人发放工资银行流水单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 每年下发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到属地残联进行申报。 | 市残联、市财政 区、县(市)残联、区、县(市)财政 | |
2 | 残疾人就业基地补贴 | 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须营业手续齐全,经营状态良好,无违规拖欠残疾人职工工资情况。在达到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前提下,增加安置残疾人就业10人及以上,与残疾人签订两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为残疾人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社会保险,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给予补贴资金5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安置残疾人就业1人,增加补贴资金0.1万元,补贴资金上限为10万元。 2.农村残疾人集中从业的“公司+农户”经济实体,须带动10户残疾人从业,且与残疾人户签订三年及以上生产资料优惠供应、免费提供技术服务、产品合同价回收等协议,带动从业的残疾人户年人均收入不低于当地人均收入水平的,给予补贴资金5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安置1名残疾人从业,增加补贴资金0.1万元,补贴资金上限为10万元。 |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农村残疾人集中从业的“公司+农户”的经济实体。已申报享受沈阳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和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补贴政策的用人单位,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 申报残疾人就业基地补贴时,用人单位除提供基础材料外,还需提供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两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及单位为残疾人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险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残疾人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农村残疾人集中从业的“公司+农户”经济实体需提供从业残疾人的新农合、新农保及合作经营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 每年下发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到经营地社区(村)进行申报。 | 市残联 各区、县(市)残联 | |
3 | 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补贴 | 具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单位法人、培训资质,有固定的残疾人就业培训场所,连续正常经营两年及以上,年新增或推荐残疾人就业10人及以上,年新增培训残疾人25人及以上,累计培训达100人(次)及以上的用人单位,给予补贴资金10万元。 | 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农村残疾人集中从业的“公司+农户”的经济实体。已申报享受沈阳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和残疾人就业基地补贴政策的用人单位,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 申报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补贴时,用人单位除提供基础材料外,还需提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证明材料(培训方案、受培训人员花名册、残疾证复印件及签到簿、培训记录、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培训后新增或推荐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培训后的城镇残疾人与安置企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为残疾人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险,工资发放凭证。培训后的农村残疾人就业认定参照自主创业补贴标准执行)。 | 每年下发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到经营地社区(村)进行申报。 | 市残联 各区、县(市)残联 | |
4 | 残疾人电商就业培训基地补贴 | 为残疾人提供电商培训就业服务,培养目标和岗位指向明确。有计划的开展电商直播、短视频、供应链等电商相关知识培训,帮助残疾人掌握电商就业创业技能,通过基地的核心运营能力,以点带面,带动更多残疾人进入电商领域就业创业,建立专、兼职师资队伍,具有为服务对象提供所需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就业指导经验、就业服务资源,师资队伍中有具备与电商项目(专业)相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也可以是人社、商务、广电等相关部门,抖音、快手、阿里、京东等知名电商企业认定的电商相关讲师(含培训讲师)资质。年度电商就业基地需满足培训人次≥40人/年,就业增收人数≥20人/年,培训合格标准为培训合格率≥80%,培训后初步具备电商直播技能,就业标准为在电商直播产业链就业上岗获得收入,扶持贫困、重度残疾人1人可按2人次计算,扶持年度内安置残疾人就业或创业收入(含工资和保险等)、直播带货分佣、店铺利润、礼物收入及其他收入之和不少于扶持资金50%,给予补贴资金5万元/年。 |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一年以上,有固定就业培训场所,具备为残疾人提供高质量电商就业和培训实训的服务能力,有一定影响和示范作用,依法办理登记注册的各类经济实体或社会组织。已享受省级电商就业培训基地补贴的用人单位,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 申报残疾人电商就业培训基地补贴时,用人单位除提供基础材料外,还需提供公司总体介绍、收入培训情况总体介绍、培训的名单(人数)、培训各期签到表(人次)、培训方案(含培训日期)、培训学员残疾人证复印件(照片)、就业增收人员名单(姓名、残疾人证号、收入来源、收入金额)、就业人员残疾人证复印件(照片)、银行流水证明 、其他材料、资质文件、合同、培训照片、教师资格、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证明材料。 | 每年下发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到到经营地社区(村)进行申报。 | 市残联 各区、县(市)残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