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相关事宜速览
发布日期:2024-10-30 02:52:22
残疾人证申请办理
一、受理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自愿申请办理残疾人证,户籍地县级残联核发证件。
二、材料要件
1.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4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
4.智力、精神、未成年人办理时,需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人本人不能亲自申请的,应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人申请办理,提供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办理申请委托授权书》;
6.沈阳市户籍在沈居住但不在户籍区县(市)居住的人员需提供经常居住地居住的证明材料(房证、租房协议等能够证明长期居住的证明);非沈阳市户籍的需提供由经常居住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有效居住证。
7.申请表(受理单位提供);
8.评定表(一式两份,受理单位提供)。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经常居住地便民服务窗口(城市地区到社区、农村地区到乡镇)提出申请;非户籍地申请办理的,申请人需按照户籍地残联要求将照片等相关材料邮寄给户籍地残联。
2.评定: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指定评残医院进行残疾评定。
3.公示:社区(村)对残疾评定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4.审核批准:户籍地县级残联审核批准,打印残疾人证。
5.办结发放:社区(村)为残疾人发放残疾人证,或者通过邮寄的方式发放残疾人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通过申请人所在地的残疾人工作专干(专委)将办结的残疾人证发放到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手中;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户籍地县级残联通过快递方式,将残疾人证邮寄到申请人指定地点。残疾人证通过快递邮寄方式异地传送,费用采用到付方式由申请人承担)
沈阳市各级残联地址及残疾人证办理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 地址 | 咨询电话 |
沈阳市残联 |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号 | 024-86226110 |
沈阳市和平区残联 | 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152号 | 024-23311730 |
沈阳市沈河区残联 | 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51-2号 | 024-24848511 |
沈阳市铁西区残联 |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41-1号 | 024-25847970 |
沈阳市皇姑区残联 | 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路45号 | 024-86407479 |
沈阳市大东区残联 |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13号 | 024-62431507 |
沈阳市浑南区残联 |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 024-81022511 |
沈阳市于洪区残联 |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71号 | 024-81687109 |
沈阳市沈北新区残联 | 沈阳市沈北新区银河街30甲-11号 | 024-29860246 |
沈阳市苏家屯区残联 | 沈阳市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 024-89131455 |
沈阳市辽中区残联 | 沈阳市辽中区商业街30号 | 024-87822783 |
沈阳市新民市残联 | 沈阳市新民市辽河大街6号 | 024-27511197 |
沈阳市法库县残联 | 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正阳街 | 024-87119440 |
沈阳市康平县残联 | 沈阳市康平县滨湖东四街 | 024-87338470 |
全市各残疾评定医院地址及电话
医院名称 | 医院地址 | 联系电话 |
辽宁省残疾人服务中心 (辽宁省友谊医院) | 沈河区先农坛路17巷20号 | 24120383 |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 开原市文化路10号 | 73822196 |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 浑南区金帆路12号 | 31217584 |
沈阳市安宁医院 | 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34号 | 88081415-8070 |
沈河区人民医院 | 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200号 | 24848477 |
铁西区中心医院 | 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5号 | 25601120 |
铁西区精神卫生中心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3号路36号 | 31221545 |
浑南区中心医院 | 沈阳市沈河区泉园二路8号 | 24825457 |
于洪区人民医院 |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112号 | 25833398 |
沈北新区中心医院 | 沈阳市沈北新区青州路16号 | 89865229 |
苏家屯区中心医院 | 苏家屯区海棠街131号 | 89119544 |
辽中区人民医院 | 辽中区蒲西街道南二路42号 | 27881790 |
辽中区精神病医院 | 辽中区六间房镇六间房村 | 87819120 |
新民市人民医院 | 新民市站前大街80-2号 | 87520169 |
法库县中心医院 | 法库镇边门街32号 | 87101377 |
康平县人民医院 | 康平县中心街461号 | 87342118 |
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
残疾分类
按不同残疾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
残疾分级
各类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级,残疾一级、残疾二级、残疾三级和残疾四级。残疾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三级为中度,残疾四级为轻度。
各类别残疾标准(扫描下面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