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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政协提案

市人大第十七届二次会议“关于建立社区型重症残疾人康养中心的建议 (第0176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3-08 03:30:02

杨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社区型重症残疾人康养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残联围绕残疾人托养服务、康复服务、特殊教育等工作,积极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残疾人关爱帮扶力度,相关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

沈阳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规定,为处于就业年龄段(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主,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一是开展日间照料服务。我市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的载体是“阳光家园”。“阳光家园”自2008年兴建以来,通过市区两级财政持续支持,不仅减轻了残疾人家庭照料残疾人的负担,更为残疾人参与社会、融入社会打下了良好基础。2017年,市残联会同11个相关部门联合制发《沈阳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细则》。目前,我市“阳光家园”能够为照料的残疾人提供午餐,能够开展康复训练、教育培训、文化体育活动、就业技能培训、辅助性生产劳动等项目,“阳光家园”享受政府补贴,初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使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覆盖人群比例逐步提升。2023年,市残联将加强调研,强化指导,围绕设施建设、服务质量、经费保障等方面,研究制定我市“阳光家园”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基本规范。在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大东区培育“阳光家园”残疾人日间照料示范机构,通过以点带面,打造“一园一特色”,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供给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是开展居家养残服务。自2007年以来,为解决重度残疾人居家照料问题,经市政府批准开发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以“轻残养重残,一岗解两难”的模式,通过安置轻度残疾人就业,为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家庭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对一提供日常生活服务。我市开发的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不仅使轻度残疾人实现了就业愿望,还使重度残疾人得到了生活照料,达到了“照顾一个人,解放两家人”的效果,这种服务模式得到了中、省残联充分肯定,受到了广大残疾人及社会好评。

三是为农村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安排亲属、邻里、友人及社会组织(机构)等服务供给方,为农村困难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等居家服务。

二、提升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水平

2018年制定《沈阳市残疾人社区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2019年制定《沈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服务规范》,为符合条件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提供了5大类共计31项基本康复服务。通过开展社区助残服务行动和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康复训练、支持性服务等工作,全面建立了我市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建立了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长效机制,执行为残疾人免费适配辅助器具政策,深入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调研,提供精细化辅具适配服务,实现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残疾儿童全覆盖。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进社区活动,推广适合残疾人的康复健身体育项目、方法和器材,让残疾人就近就便参加康复健身体育活动,不断改善身体机能,更好地走出家门,融入社会生活。2023年,拟为大龄孤独症残疾人开展音乐疗愈、美术疗愈、生活情景认知、生活自理能力等康复培训和庇护性(辅助性)就业项目,为儿童孤独症开展言语训练、感觉统合训练、游戏交往训练、生活自理训练等康复培训。

三、提升残疾人教育保障能力

市残联积极配合教育部门认真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巩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成果,实施残疾人教育需求、助学资助、教学服务全覆盖,推动特殊教育质量提升。

一是加强特殊教育普及,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评估,实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办法,实现了有教育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覆盖。

二是按照《沈阳市残疾儿童少年和大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助学资助方案》,对残疾儿童少年和大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实施“分阶段、分人群、全方位、全覆盖”的助学资助,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

三是开展送教上门服务,针对不同类别残疾儿童少年特点,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特别是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实现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人教学服务全覆盖。

《沈阳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中指出“鼓励有条件的特殊教育机构创办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教部(班)。”目前全市有17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教职员工650名,残疾人学生1890名,其中孤独症学生442名,占比达23.4%,尚未专门设立针对孤独症儿童少年开展教育的部(班)。我们计划在2023年底前,配合教育局在铁西区春晖学校、大东区培智学校各设立1个孤独症儿童部(班),以此推动我市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残联将继续贯彻落实《沈阳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在残疾人托养服务、康复服务、特殊教育等方面持续用力,不断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不断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