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关于推动大龄心智障碍者社区自主生活支持服务 完善特殊群体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提案(第286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3-08 03:32:50
农工民主党沈阳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大龄心智障碍者社区自主生活支持服务完善特殊群体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沈阳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规定,为处于就业年龄段(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主,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此外,市残联积极践行“两邻”理念,创新性开展“我是对门儿”践“两邻”双向选择助残帮扶行动,着力逐步解决残疾人生产生活中普惠性政策难以覆盖的日常化、涉及特需急需刚需的困难事项。
一、前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开展日间照料服务。我市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的载体是“阳光家园”。“阳光家园”自2008年兴建以来,通过市区两级财政持续支持,不仅减轻了残疾人家庭照料残疾人的负担,更为残疾人参与社会、融入社会打下了良好基础。2017年,市残联会同11个相关部门联合制发《沈阳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细则》。目前,我市“阳光家园”能够为照料的残疾人提供午餐,能够开展康复训练、教育培训、文化体育活动、就业技能培训、辅助性生产劳动等项目,“阳光家园”享受政府补贴,初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使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覆盖人群比例逐步提升。
(二)开展居家养残服务。自2007年以来,为解决重度残疾人居家照料问题,经市政府批准开发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以“轻残养重残,一岗解两难”的模式,通过安置轻度残疾人就业,为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家庭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对一提供日常生活服务。我市开发的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不仅使轻度残疾人实现了就业愿望,还使重度残疾人得到了生活照料,达到了“照顾一个人,解放两家人”的效果,这种服务模式得到了中、省残联充分肯定,受到了广大残疾人及社会好评。
(三)为农村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安排亲属、邻里、友人及社会组织(机构)等服务供给方,为农村困难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等居家服务。
(四)开展“我是对门儿”践“两邻”双向选择助残帮扶行动。充分发挥残联组织“联”的作用,动员残疾人身边左邻右舍、楼前楼后邻居、助残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本着双方认同、安全可及的原则,帮助双方结成“对门儿”帮扶关系。现全市共结成帮扶“对门儿”7.8万余组,就近就便、常态化帮助残疾人解决了出户出行、生活照料、跑腿代办等困难事项,服务总计达10万余人次。
二、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的计划
市残联将继续按照《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不断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
同时持续深化社会化扶残助残。一是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采取社会宣传、项目招募等形式,动员更多助残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助残服务,整合全市扶残助残志愿服务资源,组建志愿助残服务队。2023年,市级组建“有爱无碍”志愿助残服务总队,各区、县(市)残联和市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分别成立服务支队。二是推进协议化志愿助残服务。广泛动员并积极带动社会助残资源下沉,采取与社区签约的方式,为残疾人提供更持续、近距离的帮扶服务。三是深化“我是对门儿”双向选择助残帮扶行动。促进助残帮扶“对门儿”力量叠加,形成直面直达、就近就便帮扶残疾人的助残力量集群,有效帮助残疾人解决日常化个性需求。
感谢你们对残疾人事业发展及残疾人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