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站内搜索: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政协提案

市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关于增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能力的提案 (第300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3-20 04:31:03

王枫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政策强化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


近年来,我市从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和帮扶服务双向发力,在组织保障、政策支持、资金投入、专项帮扶等各方面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有力保障,切实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机制。


(一)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推动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我市先后出台《沈阳市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沈阳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等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实施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各项措施,为按比例和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按相关文件要求给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和资金奖励,积极主动开展“一对一”政策解答和岗位征询服务,协助企业最大限度用好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等优惠政策,有效推动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提升就业服务,多举措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全市各区、县(市)均设立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配备了专职服务人员,每个街道(乡镇)、社区(村)都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干事、专职委员;采取多种措施,对涉残就业政策进行双向宣传,形成用人单位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和残疾人自强自立相促进的残疾人就业社会氛围;针对残疾人身心特点,开展送岗上门、送人进企、专班跟进等措施,动态跟踪残疾人在职状况、薪资待遇等,普及就业法律法规,实现残疾人就业和劳动权益保护同步。


(三)强化网络赋能,促进残疾人新就业形态领域就业。在巩固传统领域残疾人就业的同时,拓展互联网+残疾人就业新模式,帮助残疾人在网络零售、云服务等新业态中实现就业。开展以“非遗传承创新 网络赋能惠残”为主题的集低碳、非遗、电商为一体的文创产品培训、制作和互联网销售全链条残疾人就业项目。紧跟国家新职业门类和标准,开发、推进“互联网营销师”等残疾人就业项目。依托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和新媒体网络平台,组织线上残疾人就业洽谈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同步传递助残就业信息,实现跨省域、市域残疾人就业创业信息共享。


二、合力加强特惠服务,做好政策兜底保障


近年来,市残联围绕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特殊教育、托养服务等工作,积极会同民政、财政、教育、医保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残疾人关爱帮扶力度,相关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提升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关于修订印发<沈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沈民发〔2020〕19号)精神,配合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落实分类救助、标准上浮、单独申请等政策措施。其中: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低保金普遍上浮20%;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残疾人或家庭中有2个及以上的残疾人低保金上浮30%;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3倍的家庭中一、二级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可申请单人保,其中,单人保低保金分档确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倍的按当地低保标准全额保障,家庭人均收入高于2倍的按当地低保标准50%保障,单人保不按照分类救助条件上浮低保金。从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已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


(二)强化残疾学生助学资助。市残联配合教育部门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同时,制定了特惠制教育助学保障政策,印发《沈阳市残疾儿童少年和大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助学资助方案》(沈残联发〔2016〕2号),全面支持涵盖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等助学保障,体现“分阶段、分人群、全方位、全覆盖”特点。其中:对进入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3-6岁残疾儿童、就读小学、初中、高中(含中专)的残疾人学生,每生每学年发放助学金1000元;对考取国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人大学生(大专、本科、研究生和博士生)和低保(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学年发放助学金3000元;对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在入学当年一次性发放助学金2500元;对参加成人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的残疾人,在取得毕业证后一次性发放助学金2500元。


(三)做好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发〔2019〕19号)精神,市残联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级政府为重度残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政策(2023年,全额补助1030元,其中,个人缴费420元,政府补助610元),并统一筹资标准。


三、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的计划


一是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强与各相关部门、企业联合组织及行业协会、商会的合作,开发更多残疾人就业岗位;落实残疾人就业税收补贴等政策;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专场招聘活动;根据实际在新增社区公共服务点时,为残疾人就业提供适当减免相关费用等优惠便利。


二是有效促进残疾人新就业形态就业。组织一批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对接残疾人就业需求;充分发挥我市省级残疾人电商就业培训基地作用,在网络零售、云服务、直播带货、物流快递等新就业形态领域帮助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自主就业创业和灵活就业。


三是动员残疾人组织发挥助残就业作用。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助残社会组织、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培训和就业服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以帮扶残疾人就业为主题的公益慈善项目和活动。


四是全面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依托各级各类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结合残疾人就业培训需求,开发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优质课程资源,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培训后就业转化率和稳定率。


五是持续夯实残疾人特惠保障。市残联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困难残疾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实从学前到大学生残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推进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免申请相关工作,不断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发展及残疾人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