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沈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18-07-06 10:15:00
一、康复
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有残疾人康复机构40个,其中,提供视力残疾康复服务的机构4个,提供听力言语残疾康复服务的机构4个,提供肢体残疾康复服务的机构20个,提供智力残疾康复服务的机构10个,提供精神残疾康复服务的机构4个,提供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的机构9个,提供辅助器具服务的机构14个。
康复机构在岗人员达2478人,其中,管理人员353人,专业技术人员1604人,其他人员521人。
二、教育
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76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各地也积极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对24名残疾儿童给予学前教育资助。
2017年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个,在校生44人,其中聋生44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2个,在校生228人,毕业生35人,其中29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有39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86名残疾青壮年文盲接受了扫盲教育。
三、就业
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307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10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226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6个。
四、扶贫
2017年,贫困残疾人得到有效扶持,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2959人次。
残疾人扶贫基地3个,安置104名残疾人就业,扶持带动2100名残疾人户。
完成939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各地投入危房资金10955000元。
五、社会保障
截至2017年底,城乡残疾居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44312名,9153名60岁以下的重度残疾人参保,其中8702名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养老保险费比例达到95.1%。有2798名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养老保险费的优惠政策。21129人领取养老金。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34个,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8个,日间照料机构24个,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2个,为1571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接受居家服务的残疾人达到1206人。全年1285名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了各级各类专业培训。
六、宣传文化
截至2017年底,共有地市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个、电视手语栏目1个。
截至2017年底,地县两级公共图书馆共设立盲文及盲文有声读物阅览室7个,共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262场次;共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的比赛及展览15次,共有各类残疾人艺术团4个。
七、体育
建设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4个,培养健身指导员4名。
八、维权
2017年,制定或修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地市级1个。县级以上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1次;政协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1次。
截至2017年底,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14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14个。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稳步开展,各地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2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5件。
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21次,无障碍培训35人次。
九、组织建设
2017年,市县乡共建立残联214个,各地市已建残联1个,县(市、区)残联已建13个,乡镇(街道)残联已建200个;已建社区(村)残协2364个。
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达540人,乡镇(街道)、村(社区)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总计2538名。地市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领导干部6人,县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干部14人。
共建立市级及以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70个,其中市级专门协会已建5个,县级专门协会已建65。助残社会组织共有7个。
十、服务设施
截至2017年底,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15个,总建设规模44153平方米,总投资16084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6个,总建设规模20985平方米,总投资5634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4个,总建设规模11606平方米,总投资1215万元。
十一、信息化
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市残联网站公众信息无障碍功能上线,对推进政府部门网站无障碍建设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市级门户网站和区(县、市)残联网站均已开通,在政务公开和为残疾人提供在线服务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