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1-01-06 10:18:06
市残联主要工作职责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带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辅助器具供应、社会保障、培训、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产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拟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协助各区、县(市)党委管理区、县(市)级残联领导班子。
(七)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