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机关内设机构名称及职责
发布日期:2018-01-24 04:18:37
市残联机关内设机构名称及职责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务督办等工作;统筹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二)权益保障部
主要职责:协助有关部门拟订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配合有关方面对法律、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督导;协助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三)组织联络部
主要职责:负责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协助各区、县(市)委管理区、县(市)级残联领导班子;组织拟订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干部培训计划;指导和监督检查残疾人证核发和管理等工作;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开展助残活动;组织领导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开展工作。
(四)康复部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并实施残疾人康复救助政策、康复工作规划和康复服务规范;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开展工作;指导残疾人辅助器具研发、供应、服务;推广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协调有关方面共同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康复人才培训。
(五)教育就业部
主要职责: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负责国家通用盲文、手语宣传推广和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拟订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计划;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辅助性就业;开展残疾人保障政策研究;推动落实有关残疾人保障政策;组织开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指导市残联主办、主管的市残疾人教育、就业、培训等服务机构工作。
(六)宣传文体部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并实施残疾人事业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宣传中央和省、市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典型;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指导市残联主办、主管的市残疾人文化、体育机构(组织)的业务工作。
(七)计划财务部
主要职责:编制资金计划;管理事业经费、基建投资、国有资产和机关行政经费;负责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承担残联系统内部审计;指导直属单位以及区、县(市)残联经费预算;指导基层残联的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承担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管理工作。
(八)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以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以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以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与港澳台地区残疾人工作的合作与交流;监督指导境外涉残非政府组织在市内开展活动;指导区、县(市)残联外事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处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