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进百家社区、入万户家门”专项行动举行
发布日期:2026-03-20 04:06:29
为深入践行雷锋精神,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3月1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残联在大东区长安街道长安社区开展沈阳市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进百家社区、入万户家门”专项行动,为残疾人送上精准、暖心的法律服务。

图为省高法法官以案释法
活动现场设置了普法宣讲区、法律咨询区、座谈交流区等法律服务功能区域,省高法、市司法局、市残联和大东区残联组成“学雷锋助残普法志愿队”,为残疾人及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图为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宣讲公共法律服务惠残政策
在普法宣讲区,省高法法官针对残疾人关心的劳动就业、婚姻家庭、侵权赔偿等热点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详细解答;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现场宣讲残疾人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惠残政策,讲解残疾人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和办理程序;市区残联工作人员为残疾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宣传资料,并提供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政策咨询服务。在法律咨询区,省高法法官针对残疾人群众涉法涉诉问题进行解答。在座谈交流区,法院、司法、残联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围绕“深化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普法供给”主题,开展互动交流研讨。

图为省高法法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践行雷锋精神的核心内容。市残联会同省高法、市司法局联合开展这次活动,就是要把雷锋精神转化为服务残疾人的实际行动,通过深化“残联+法院”“残联+司法”协作机制,及时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切实解决残疾人的急难愁盼问题。下一步,市残联将继续深化协作,建立残疾人普法维权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进百家社区、入万户家门”专项行动,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位残疾人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