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用人单位及时完成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26-09-07 10:46:14
各用人单位: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国残联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工作将于2026年10月31日结束,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功能。请未申报的单位尽快办理,逾期未报将视为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需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24-83960566、86226003
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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